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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4飛鹿股份(300665)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 分類:公司公告
- 發布時間:2017-08-25 12:00
- 訪問量:
證券代碼:300665 證券簡稱:飛鹿股份 公告編號:2017-024
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的會議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郵件形式發出,并于2017年8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加通訊會議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5人,實際出席董事5人(其中章衛國先生、周藝女士、徐偉箭先生以通訊方式出席會議)。本次會議由董事長章衛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監事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投票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經審議,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按照財政部相關會計準則,變更會計政策,符合相關法規的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影響公司當年凈利潤及所有者權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調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二)審議通過《關于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經審議,董事會認為:《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經營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報告編制和審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和《201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三)審議通過《關于制定〈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和買賣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議案》
為加強公司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及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關于進一步規范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和買賣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該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和買賣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四)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同時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以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過4,000.00萬元(含4,000.00萬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占募集資金凈額的23.83%,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發表了核查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五)審議通過《關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經審議,董事會認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行為,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三、備查文件
1、《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3、《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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